根据《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(2022—2026)年》(甘办发〔2022〕23号)的通知,按照户申请、组评议、村初审、乡镇复审、县区审定程序,方大勤等5户搬迁对象(第十一批)符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发放规定,按照完成三级认定、主体完工、搬迁入住标准共计发放21万元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,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如发现有补助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,可通过电话的形式反映,我们将认真受理,并将群众反馈的问题调查核实。如不存在问题,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拨付补助资金。
一、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
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,共5个工作日。(周末及节假日除外)
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:8:30—12:00,下午:14:30—18:00。
二、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
受理部门:高台县自然资源局(505室)
电话举报:15609369261
通讯地址:高台县城关镇南滨河路455号
邮政编码:734300
高台县自然资源局
2024年11月18日